
网上老刷一张旧照,说那是巩俐拍《红高粱》时和谁靠得很近。其实根本不是片场,是1992年她和张艺谋、顾长卫三个人站一块儿拍的。条纹衫,站得很齐,笑得挺自然,但没人拉手,也没低头耳语股票配资网站有哪些,就是仨年轻人拍完戏顺手一拍。 那时候巩俐才22岁,刚从济南一个普通家庭考进中戏两年。选角时史可已经试好妆了,人高挑,皮肤黑亮,更像莫言写的“九儿”。可张艺谋在顾长卫的样片里看见巩俐一个转头的眼神,说“这股劲儿不对劲”,不是美不美,是像野草钻出砖缝那种力。 莫言当时还嘀咕:“这姑娘太学生气,不像能扛起高粱酒坛子的。”结果巩俐真就光脚踩进泥地里练颠轿,膝盖青紫一片也不说疼。姜文在旁边喊号子,她跟着晃,头发散了也不扶,就盯着镜头看——那不是演,是把自己真当成了那个不认命的姑娘。 她身上那股“美”,现在看反而有点吓人。敬酒曲那段,脸涨得通红,脖子上青筋都绷着;野合那场,不是含羞,是咬着牙往地上砸;最后血染高粱,她仰着头,眼里没泪,只有光。这不是让人想娶回家的美,是让人不敢靠近的狠。 1987年那会儿,没人叫她“巩皇”,连“巩俐”俩字都没几个人认得全。她没团队,没公关,拍完戏就和剧组一起睡村小学教室,吃饭蹲在地上,莫言家烙的饼分着吃,饼渣掉在衣服上也不拍。 后来照片被截出来放大、配字、加滤镜,说她和谁“感情早有端倪”,其实那年她连BB机都没有,联系全靠厂里传呼。所谓“亲密”,是顾长卫为了拍她侧脸,蹲着等半小时,是张艺谋说“再摔一次”,她真就又跳进高粱堆里。 现在翻那些老影像,最打眼的不是谁挨谁近,是她抬脚踩进泥里的那一秒,脚踝骨节分明,脚底全是灰,但整个人是活的。 照片不是证据,现场才是。 那年她没想红,只想着别把戏演砸。 她做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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